闽江学院人文学院关于2024年春季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微调候选名单的公示

发布者:王文发布时间:2024-03-25浏览次数:38

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《褔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闽教规 〔2023〕 1号)、《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闽教学[2019〕 23号)和《闽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闽院学 〔2023〕 13号),经学生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复核,现将2024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微调候选名单予以公示(名单见附件),公示期内欢迎来电、来信、来访反映情况。

公示时间: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7日

联系电话:0591-83761137(辅导员办公室)

联系邮箱:rwxyqgzz@163.com

附件:闽江学院人文学院2024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微调候选名单

闽江学院人文学院

2024年3月25日

附件

闽江学院人文学院2024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

认定微调候选名单

认定档次说明:

1.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年4500元;

2.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800元;

3.一般困难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,不享受国家助学金,享受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资格和困难学生相关优先资格;

4.特别困难档次以外的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;不困难的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,不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,不享受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资格和困难学生相关优先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