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《褔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闽教规 〔2023〕 1号)、《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闽教学[2019〕 23号)和《闽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闽院学 〔2023〕 13号),经学生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复核,现将2024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微调候选名单予以公示(名单见附件),公示期内欢迎来电、来信、来访反映情况。
公示时间: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7日
联系电话:0591-83761137(辅导员办公室)
联系邮箱:rwxyqgzz@163.com
附件:闽江学院人文学院2024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微调候选名单
闽江学院人文学院
2024年3月25日
附件
闽江学院人文学院2024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
认定微调候选名单
认定档次说明:
1.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年4500元;
2.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800元;
3.一般困难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,不享受国家助学金,享受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资格和困难学生相关优先资格;
4.特别困难档次以外的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;不困难的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,不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,不享受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资格和困难学生相关优先资格。